关于“黄记玥亮”品牌商标维权进展及合作合规提示
发布时间: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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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浦黄记玥亮饼业有限公司系“黄记玥亮”品牌的长期经营主体。黄廉伟名下第18083109号“黄记玥亮”、第61035114号“黄記玥亮小酥心”、第14508256号“玥亮 玥亮黄記HUANGJI YUELIANG及图”等系列注册商标,均已依法获准注册并授权本公司使用。
近年来,市场上先后出现多件在文字构成、呼叫方式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与“黄记玥亮”系列商标相近的商标。为维护品牌合法权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知情权,我公司依法持续开展商标异议、无效宣告及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等维权工作。


一、商标维权进展
截至2026年8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就我公司提出的相关案件作出9项处理决定,其中包括:
(一)6项无效宣告决定
1.  第72111480号“北上广黄记玥”,裁定予以无效宣告;
2.  第74997802号“亿尚黄记玥”,裁定予以无效宣告;
3.  第70135167号“黄记臻玥及图”,裁定予以无效宣告;
4.  第73361904号“黄记广式玥”,裁定予以无效宣告;
5.  第73974501号“老牌黄记玥”,裁定予以无效宣告;
6.  第74393439号“吴记玥亮”,裁定予以无效宣告。
(二)2项商标异议决定
1.  第85014369号“黄记万佳玥”,决定不予注册;
2.  第85011195号“黄记万嘉玥”,决定不予注册。
(三)1项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决定
第34389452号“梁记玥亮”,决定撤销注册。
在上述案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部分涉案商标与“黄记玥亮”系列在先注册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误认。


二、案件状态说明
部分案件可能仍处于法定复审、诉讼或者其他救济期限内。
其中,第70135167号“黄记臻玥及图”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已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目前处于司法审查阶段。
上述商标的最终权利状态,应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生效的决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档案记录为准。


三、合作合规提示
为降低知识产权及经营风险,建议有关生产厂家、品牌运营方、经销商、零售渠道、广告公司、电商平台及其他合作单位,在开展涉及月饼、糕点及相关食品的委托加工、品牌授权、经销代理、渠道销售、广告宣传或者平台服务前,注意做好以下合规审查:
1.  核查合作品牌的商标注册状态、核定商品范围、授权关系及在先权利争议情况;
2.  对于在文字构成、呼叫方式或者整体视觉效果上与“黄记玥亮”较为接近的标识,不宜仅依据商标注册证或者授权书作出合作决定,还应核实相关商标是否处于异议、无效宣告、撤销、复审或行政诉讼程序中;
3.  核查实际使用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是否超出核定商品范围,是否存在改变主要识别部分、拆分使用、组合使用或者突出使用主要文字的情形;
4.  审慎核查商品包装、装潢、宣传文案、品牌故事及销售内容,避免使消费者误认为相关商品或者经营主体与“黄记玥亮”品牌、广西合浦黄记玥亮饼业有限公司或相关商标权利人存在授权、合作、传承等特定联系;
5.  对于已经进入异议、无效宣告、撤销、复审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商标,应充分评估继续生产、扩大销售、制作新包装及加大广告宣传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营后果;
6.  完整保存商标注册证、授权文件、合作合同、生产记录、进销记录、库存资料、物流单据、结算记录及宣传材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依法说明授权依据、商品来源和业务合作情况。


四、声明与权利说明
本提示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作出的相关决定和目前掌握的客观情况发布,属于面向有关市场主体的一般性商标合规提示,并非针对任何特定企业或者合作单位。
本提示不表示我公司对“黄记”“玥”或“玥亮”等单一文字主张排他性权利,也不构成对任何单位已经实施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终认定。
我公司支持各市场主体依法、诚信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同时将持续依法维护“黄记玥亮”品牌及系列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对于可能造成商品来源混淆或者侵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商标申请及商业使用行为,我公司将根据具体事实依法采取相应维权措施。
请有关生产经营及合作单位充分重视知识产权合规审查,审慎开展品牌授权、产品生产、渠道销售及广告宣传合作,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此提示。

广西合浦黄记玥亮饼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0880-815
2026年8月25日